聊城市•东阿县

伪造、涂改、出租、出借、转让公司营业执照的处罚


事项类型 行政处罚 处罚适用种类 2
基本编码 370231427000 实施编码 11371524344589752x437023142700...
事项版本 9 事项状态 5
实施主体 东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实施主体性质 1
行使层级 2,3,4 权力来源 1
法定办结时限 90个工作日 行政相对人 法人
程序类型 1 承办机构 东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科
咨询方式 窗口咨询:山东省聊城市东阿县北环路87号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科602室
电话咨询:0635-3283150
监督投诉方式 电话投诉:0635-12345

1、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, 类别:, 制定机关:国务院, 发布令号(文号):1994年6月2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56号发布 根据2005年12月1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51号公布的《国务院关于修改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〉的决定》第一次修正 根据2014年2月1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48号公布的《国务院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》第二次修正 根据2016年2月6日发布的国务院令第666号《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》第三次修正, 第七十一条:“伪造、涂改、出租、出借、转让营业执照的,由公司登记机关处以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;情节严重的,吊销营业执照。”
环节名称 办理内容 办理时限 审查标准 办理结果
受理 伪造、涂改、出租、出借、转让公司营业执照的处罚受理 45个工作日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》 受理
办结 伪造、涂改、出租、出借、转让公司营业执照的处罚办结 45个工作日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》 办结
问题1: 投诉电话是多少?
回答: 0635-12345