聊城市•东阿县

换领身份证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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实施主体 东阿县公安局 承办机构 本事项无承办机构
基本编码 370709038000 实施编码 11371524004431887Q4370709038000
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0 办件类型 1
事项版本 4 事项状态 4
服务对象 1 通办范围 1
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0 办理形式 0
是否存在中介服务 0 是否存在特别程序 0
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0 送达方式
行使层级 4 权限划分 暂无
实施主体性质 1 数量限制 暂无
权力来源 1 到办事现场次数 1次
法定时限 40工作日 承诺期限 20工作日
是否收费 1 联办机构 暂无
办理方式 1 办理结果类型 10、
办理结果名称 发证
网办深度
本事项支持
咨询方式 窗口咨询:各派出所户籍室
电话咨询:0635-7176330
监督投诉方式 电话投诉:0635-7176107
受理地点、时间 受理地点:各派出所户籍室
受理时间:5月至9月夏季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:30-12:00,下午14:30-18:00;10月-4月冬季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:30-12:00,下午14:00-17:30  

依据名称 制定机关 发布令号(文号) 具体规定内容 原文下载地址
居民身份证法 全国人大常委会 2003年6月通过,2011年10月修正 第六条:“居民身份证式样由国务院公安部门制定。居民身份证由公安机关统一制作、发放。”;第八条:“居民身份证由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。” 查看原文
1、 费用名称:居民身份证收费 收费依据: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关于居民身份证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 收费标准:居民身份证首次申领免费,换领每证20元,丢失补领或损坏换领每证40元。
本人或监护人申请
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纸质材料份数 材料形式 材料必要性 来源渠道 来源渠道说明 备注 示范文本 空白样表
法定身份证件 0 0 暂无 暂无 暂无
环节名称 办理内容 办理时限 审查标准 办理结果
1、受理;2、 审核;3、 批准;4、 发证 1、受理人对照审批条件进行审核。审核主要审查材料以及相关图件是否齐全、材料填写是否规范、完整等;2、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,核查其真实性和有效性,能够当场予以办理的,应当当场办理;对材料不齐备需要补充的,应当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补充的内容;对提供材料不符合规定不予受理的,应当书面说明理由;3、审核通过后,上传信息由省厅制证;4、发证 20个工作日 受理人对照审批条件进行审核。审核主要审查材料以及相关图件是否齐全、材料填写是否规范、完整等;2、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,核查其真实性和有效性,能够当场予以办理的,应当当场受理;对材料不齐备需要补充的,应当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补充的内容;对提供材料不符合规定不予受理的,应当说明理由; 发证
暂无法律救济
暂无行使内容
暂无中介服务
问题1: 无
回答: 无